看到一个评论后去搜了下,原来民国时候已经讨论过废除婚姻制度,其中部分理由就是婚姻阻碍女性职业发展。
【网评】现在的污名化词语和民国时还是一样的 查看图片
【网评】P3:每一代的先驱都被斥激进 评论配图
【网评】男权一如既往的毫无创意 source
Ethan Michelson量化了河南和浙江09-16年近15万份离婚诉讼判决书,发现法院在判决时遵循的原则是“破裂主义”而非“过错主义”,大部分首次离婚申请都会被驳回,即使女性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曾遭遇家暴,只要男性被告拒绝离婚,法院基本都会认定夫妻感情未完全破裂。首次申请时间和最终离婚判决时间之间的间隔平均为接近1年,所以诉讼离婚也有非常长的“冷静期”。在回归模型中,作者发现女性家暴经历对离婚结果已经基本没有影响,主要影响变量就是男性是否同意离婚。从整体上看,2012年之后诉讼离婚率呈现大幅下滑。造成上述结果的原因除了父权制和政治意识形态的影响之外,还有法官对职业生涯的考虑,因为男性被告常常就判决结果作出威胁。
https://www.journals.uchicago.edu/doi/abs/10.1086/705747